公交集团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本站   发布人:本站 TIME:2018-11-02

  为全面抓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关于转发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8年8月10日集团公司纪委制定并下发《关于严防暑期休假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布置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组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隐形“四风”问题;盯着重点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形成强有力震慑。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公交集团纪委和基层纪委重点围绕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的《通知》要求,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措施,着力在六个检查内容上下功夫,认真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增强了各基层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杜绝“四风”问题反弹等方面的认识,确保落实的决心,增强了对各项规定及制度的执行力度。集团公司于2018年3月进行了公车改革,制定了《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并对留存使用的公车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集团公司纪委对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实全部按规定停放。同时,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提出了要求。
  二、加强财务制度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制度,集团公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的通知》和《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各基层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门要加强审核监管。强调不允许虚列成本支出、超范围、超标准列支费用、列支非本单位费用、滥发津补贴;公款购买、赠送、发放预付卡(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品卡;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酒水、高档菜肴、香烟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中列支。各项财务费用列支必须严格按照公交集团的财务制度文件规定、会议纪要执行。严格履行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集团相关部门联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集团公司党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把巩固和拓展落实“八项规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纠“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大连公交客运集团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公客党字﹝2018﹞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上一篇: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中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下一篇:公交集团纪委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全面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您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话或留言方式反馈给我们,我们收到后会及时答复给您!

备案号:辽ICP备20006448号-1

服务热线:

访问人数:1148785